2023年04月07日19时35分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在石庙镇御史村东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对方车辆逃逸。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科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事发现场任何没有监控设施,现场路面遗留的车辆碎片经比对全部是电动三轮车所留,伤者意识模糊无法讲清肇事车辆的基本情况,办案人员经走访调取沿路监控,最后确认肇事车辆为一辆农用柴油三轮汽车,事发后三轮车向东逃逸,后在事发地点以东十字路口处监控设施中发现肇事车辆的一段模糊录像,办案人员继续向东摸排监控设施,发现肇事车辆驾驶员反侦查意识较强,在进入监控之前均将大灯关闭,后继续向东排查,发现三轮车在颜家村附近消失,案件陷入僵局。后大队成立专案组,经分析研判,基本确定肇事车辆为收树的农用三轮车,经集体研究后决定兵分三路,一路在事故地点附近村庄走访调查,排查收树人员,另一路反向侦查,排查三轮车来车方向监控,再一路排查事发后向东监控设施,查找事发前三轮汽车的行驶轨迹。
经走访调查,肇事车辆可能是从商河县进入惠民境内,郭家梨行村是从商河县进入惠民县的主要通道,办案人员在调取郭家梨行村内监控,最终发现肇事农用三轮汽车是在商河境内进入惠民县郭家梨行村,随后,大队办案民警与商河县交警大队取得联系,双方通力协作,发现肇事三轮车在340国道下来后,经庞家桥村、黄马村、房家村、穆家庵村、郭家村后进入到惠民县境内郭家梨行村,再沿340国道向西排查,发现肇事三轮车并没有经过龙桑寺卡口,随后大队办案民警排查340国道两侧路口村庄,发现肇事三轮车在刘集村进入340国道,办案民警以刘集村为中心向北、向西排查至文丰梁村、长庄村、新庄村,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沙河镇驻地街道发现肇事三轮车驾驶员在一粮油店购买过物品,经查看粮油店内监控确认肇事驾驶员,经人像比对和付款记录,确定肇事农用三轮汽车驾驶员为商河县沙河镇刘辛庄村于某某。
最终经过4天的辛勤付出,查看80余小时的视频监控、徒步跋涉60余公里,最终,此起事故逃逸案件告破,肇事驾驶员面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