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范券商开立综合账户 后续将开展现场检查

作者: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3-06-25   浏览量:46
  账户体系作为券商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之一,关系着整个行业的安全有效运行。近日,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证监会在最新下发给券商的监管通报中提示,为加强涉诈风险管控,券商应规范开立综合账户,不断提升客户异常行为、异常交易的识别能力。后续,证监会将对券商开展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公司及责任人员依法从严处理。
  证监会提出了四项监管要求:
  一是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各券商应严格落实《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在账户开立环节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特别是关注利用互联网渠道在不同地市营业网点异地开户、批量开户、代理开户等异常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核实账户实际控制人,防范不法分子利用证券账户进行涉诈洗钱活动。
  二是规范开立综合账户。综合账户试点公司应持续完善综合账户开立环节的风险管控措施,投资者申请开立综合账户时,应考虑其普通账户开户时长、资金规模、交易记录、诚信信息和以往合规情况等因素,审慎、规范为投资者开立综合账户。投资者普通账户开户不满3个月的,原则上不得为其开立综合账户,已经开立的,应及时回访并重点加强交易监测。
  三是加强异常交易监测。试点券商应针对综合账户资金异常划转建立可疑交易监测指标,对非交易目的大额转账、快进快出特征明显、集中转入分散转出或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多个账户交易委托存在交叉或雷同、境外交易指令等异常交易行为加强监测、及时进行甄别分析,确认为可疑交易的依法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四是履行监管报告义务。券商应依法履行反欺诈、反洗钱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相关风险防范机制。公安和人民银行等单位向券商通报违法违规线索、要求配合调查时,券商应依法积极配合,并及时向所在证监局报告。
  下一阶段,证监会将对券商落实《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和规范开展综合账户试点的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公司及责任人员依法从严处理。
  对于证券行业而言,账户管理功能优化意义深远,是证券行业践行归位尽责理念、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2021年4月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启动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评估工作,并对申请试点的券商风控和技术能力,提出分类评价A类AA级、信息技术投入行业前20名等五方面要求。
  同年12月,证监会发布消息称,按照“分批试点、逐步放开”的思路,支持部分综合实力较强、合规风控机制完善、信息系统准备充分的公司申请试点。中信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中金财富、国信证券、安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申万宏源、华泰证券10家成为首批开展试点的券商。2022年11月,广发证券和兴业证券均发布公告,已获得开展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业务资格。至此,目前行业共有12家券商获批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资格。
  据悉,试点开展以来,总体运行平稳,行业机构和投资者反应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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